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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思北遥 作者:我不爱吃布丁

    分卷阅读27

    ,若她不是,那就好办了。

    她一张小脸青一阵白一阵,最后全红了:“公子,奴家自然,自然是清白之躯。”

    我差点喷了。怪我,怪我没有说清楚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想问,你处过几个对象啊。”

    “公子,奴家不是那种水性杨花之人。公子这样问,是也对我有意么。”

    一旁看好戏的琼姬,终于看饱了,折扇半开掩了面:“漾漾,这姑娘长得标致,你莫要顾忌我,难得这姑娘胆大,不介意你是个断袖,漾漾~~”

    我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她若再“漾漾”下去,我非得给嗝应死,索性握了她的手,情深切切:“你对我用心良苦,我又怎能负你呢,姬姬。”

    “呕,哦,漾漾。”

    “姬姬。”

    我俩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,暗中较着劲,看谁先把谁嗝应死。一旁的姑娘脸色越来越难看。

    “漾漾,你家里一直逼你成亲,我看你干脆娶了这姑娘,她喜欢你,定不会介意你是个断袖的,以后千万不要再来找我,云~”

    我按住琼姬的嘴,堵住呼之欲出的称呼:“别说,别说,我懂的。”

    琼姬转过眼神:“姑娘,你意下如何,姑娘,你别走啊。”

    琼姬最后一根稻草,成功的把姑娘恶心跑了。她意犹未尽,挥着纤手:“姑娘,你还没告诉我们芳名呢。”

    我眼角的余光瞥见,那女子风一般的没影了。

    琼姬玩够了,准备打道回府。

    凡间委实比天上热闹,是以,我俩走在大街上,又撞见了一桩事。

    一对夫妻当街吵架,女的说男的偷了家里的钱跑去喝花酒,男的嫌弃女的没情调,说什么大老爷们喝点花酒再正常不过,妇道人家只管洗衣做饭。

    琼姬看不下去:“我就说,书里那些男耕女织,琴瑟和鸣,都是骗人的。”言罢要出手教训教训。

    我拦住她:“这顶大帽子别往书上扣,骗你的是人,不是书。你今个儿若教训了那男的,咱俩拍拍屁股走了,那厮岂不把气全出在妇人身上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是好心啊。”琼姬道,“难不成,坐视不理。”

    “夫妻间的事,外人最好不要管。”我说,“管不好便成了添乱,你好心要管一管,还不知人家领不领情,你若是把她丈夫打出个好歹来,她定会缠着你要人,你若是能赔她个新男人,我绝不拦着,上吧,女侠。”

    琼姬咳了咳:“我觉得,你说的很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她说完,突然风情万种的一笑。

    我的鸡皮疙瘩顿时冒起,这个笑容甚为熟悉:“你又有什么幺蛾子。”

    琼姬说,方才那妇人撒泼哭闹,她丈夫的魂儿全让琳琅阁的小狐狸精勾去了。是以,她很想去瞧上一瞧,究竟是如何勾的,能让一个男人抛家弃妻。

    我深知,她是有故事的人。于是,再次让她拖走了。

    半个时辰后,我才知,琳琅阁便是这里最有名的青楼。

    那时,我正脸色铁青,喝着闷茶,身边围了一大群莺莺燕燕,浓重的脂粉味差点没把我熏死。

    这便罢了。

    我从不知,青楼女子如此豪放,不光动嘴,还上手。我生平第一次,让一大帮女人全身上下摸了个遍。

    琼姬比我好不到哪儿去,脸上全是红红的唇印,羞答答的开。一个小美人咬着葡萄要嘴对嘴的喂,她终于爆发,赶走了姑娘,叫来了老鸨,洒了一大把金叶子,擦着脸:“本公子是来喝茶的。”

    老鸨乐呵呵的兜了钱:“原来两位是雅客,不早说。”

    这才终于解脱了。

    我与琼姬赌咒发誓,谁若是把这件事说与第三人听,就一辈子嫁不出去。

    都说,出门一定要算一算黄道吉日。

    我想,今日或许只适合安安静静的在家待着。

    是以,我这厢立完誓,抬眼便瞧见了对面回廊上频频望来的男子,手中的茶水差点洒了。

    正是司墨。

    他与栖风称兄道弟。

    我忽然感觉,老脸在与我挥手说再见。

    我想好了千百种堵上他嘴的办法,不许说,不许说,不许说。我发誓,只要司墨忘了这茬,我以后出门绝对找思辰星君算黄道吉日。

    正要告诉琼姬一声,我去见个故人。

    却见她抿着红唇,怒骂了句:“狗改不了吃屎。”

    我顺着琼姬的目光,看到不远处一深青色衣袍的男子,跟着一姑娘进了厢房。

    琼姬的神色,怨中带恨,恨中透着惦念。用脚趾头想也知道,那人是谁。

    我道:“你可是对这条狗惦念不忘,骂归骂,别把自己圈进去。”

    琼姬气极:“你到底,到底是哪头的。”

    爱情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女人,大抵都是忠言逆耳。我少不得服了软:“你这头,你这头,苍衍也太不要脸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会一会故人。”她搁了酒杯。

    琼姬这架势,少不得要搅坏苍衍美事。我叮嘱她,千万要淡定,打人记得蒙面。

    然后,各自会故人去了。

    第22章 第 22 章

    我捻了个法,拽了司墨离开这花花柳巷地,落于千里之外招摇之山。

    司墨在九霄天时,一张小白脸混迹仙娥群中十分吃得开,现今,不过人间数月,养的红光满面,小脸胖了好几个码,看来这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。

    旧友相遇,本该问候寒暄几句。

    抵不住我嘴快:“司墨,你膨胀了。”

    我说的十分委婉。以免他小心眼记仇,不借我书看。

    司墨理着衣冠:“姥姥,大家都是文明人,下次找我别这般粗鲁,拉拉扯扯的多破坏我的形象。”

    他还说,人若是长胖了,都是无事可做,不操心。按他的意思,胖子都是没心没肺的。

    想来,司墨这趟定然是心愿达成,与那安姓书生成双入对了。也不枉他几万年来暗地里使坏,害得安书生打了十世光棍。

    我恭喜他,终于得抱美男归。

    然后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嘴快是病,得治。

    司墨这一趟,为了安书生而来,却不是为了情,而是针对陈年旧账□□裸的报复。也不知结了多大的仇,多大的怨,几万年都不得释怀。

    是以,我找了处小竹亭,好让司墨慢慢说,千万别着急,千万,别漏了什么。

    若追根溯源,司墨与七宵天甚有渊源。他原本只是凡俗一只画笔,茂茂收集凝露时犯困打了个盹,那团凝露落入凡尘,因缘际会滴入了画笔中。

    一个月黑风高的夜,安书生指着悬在半空中金芒万丈的画笔,公鸡似的直脖张嘴,蹬腿背过去前嚎了句“夭寿啦,有妖怪啊”画笔得道升天,玄明赐了封号,司墨神君。

    这样算来,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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